张淑霞,女,汉族,1975年4月出生,中共党员,铁力市人民法院铁林人民法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,一级法官。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法院先进个人”称号,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优秀法官”称号,2022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“全省审判业务专家”、“学习型干警”、“优秀机关工匠”等称号,同年被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授予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称号。
张淑霞牢牢把握“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”的工作主线,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,自觉把对法律的忠诚、对正义的追求、对群众的感情融入审判工作的全过程。24年来,张淑霞始终不忘初心,扎根基层,服务群众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在审判一线工作的15年来,共审理各类民商案件2600余件,年均办案170余件,结案率、调撤率、自动履行率、群众满意率连年位居铁力市人民法院之首。“张淑霞法官工作室”现已成为铁力市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、助力乡村振兴、融入多元解纷的“金字招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