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育是审美教育,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。在我国,美育是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德智体美“四育”中的短板。
长期以来,美育仍然是我国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,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,重应试轻素质、重少数轻全体、重比赛轻普及,应付、挤占、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,屡见不鲜,资源配置不达标,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,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等问题长期存在,忽视了美育对于塑造心灵,展现中国“文化自信”的潜移默化的作用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,近年来,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缺失成为教育界的呼声。从中央到地方针对美育“短板”采取了不少举措: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,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,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,进一步强化美育的育人功能。
我国的教育方针是大力倡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共同进步,不可偏颇,对各科教育要一视同仁,千万不能重视一科而轻视其他科教学事件的发生。要整合各方资源充实美育教学力量,开发美术与各学科融合的课程,融合课程由学科教师和美术教师共同备课,共同执教。美育与德育、智育、体育不是相背而行,而是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。提升大众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应是美育教育追求的终极目标。通过培养学生认识美、体验美、感受美、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,使其具有美的理想、美的情操、美的品格和美的素养。
美育的作用和意义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,使人进入一种超越人我之见、超越功名利害生死的境界,获得终极幸福。美育通过审美活动陶冶人的性情,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美育通过提高人的审美能力,培养人们积极健康的审美趣味,陶冶人的心灵,使人格健全,从而提升人的境界。我们需要与时俱进,通过狭义的美育和作为广义美育的审美活动互补,推进人的全面发展。我们期待出现更多的优秀艺术作品,使创造者和欣赏者都能在审美活动中获得熏陶和感染,从而造就身心健康、全面发展的人。
不要把美育当作副科来看待,甚至用主科来挤占它们,把它们当做可有可无的教学科目。党的教育方针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哪一科都不能落下,都要全面发展,我们设立的课程是有科学依据的,是有利于学生全面成长和全面发展的,美育这块“短板”必须补齐,千万不能让它越来越短。(王铁成)